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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共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文件
2014-06-13 00:00  

中共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文件

深职党字〔201410

关于印发《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》的通知

学校各单位:

现将《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》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
中共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

2014年5月13日

深圳职业技术学院

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

为进一步推进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(以下简称“学校关工委”)工作科学化、制度化、规范化,根据教育部及省、市有关文件精神要求,结合我校工作实际,特制定本条例。

一、总则

第一条学校关工委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,以离退休老同志为主体,学校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,以从事关心、培育年轻教师和青年学生健康成长为目的的群众性工作组织。

第二条学校关工委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,以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,围绕学校“文化育人、复合育人、协同育人”系统改革,积极参与学校育人工作。

第三条学校关工委的工作方针是围绕中心、配合补充,因地制宜、量力而行,立足基层、注重实效。关工委工作要融入学校全局,力求有所补充;既发挥传统优势,又注意改革创新;既就地就近、量力而行,又主动努力、有所作为。

第四条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和各二级学院分党委、党总支要尊重和爱护老同志参与育人工作的积极性,在工作开展、人员组织、条件保障等方面,积极为关工委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。

第五条建立退休教师参加关工委工作制度,积极发动离退休的老干部、老教师、老专家等参加关工委工作。从今年起,我校新退休教师只要身体好,都要动员参加关工委工作,使关工委队伍不断壮大,不断充实,始终保持活力和战斗力。

二、任务

第六条学校关工委以立德树人为主线,积极参与学校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活动,以老同志的经历、学识和情感,帮助青年学生树立爱党、爱国、爱社会主义的崇高理想和坚定信念,树立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,协力培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。

第七条积极参加学生党建工作,组织老党员参与党的基础知识教育、积极分子培养考察、党员发展以及新党员的继续教育、过好组织生活等环节。

第八条发扬思想政治工作深入细致的优良传统,通过谈心谈话、大手牵小手、一对一结对交流、帮困助学等方式,加强对不同学生群体的引导教育。

第九条建设关心下一代教育实践基地,帮助青年学生在实践中锻炼提高。

第十条发挥老教师、老专家的示范、传承、督导作用,关心青年教师的健康成长,配合、协助有关部门,实施“青蓝工程”,帮助青年教师爱岗敬业、严谨治学、为人师表、教书育人。

第十一条根据需要和可能,组织力量进行专题调查研究,为学校领导及有关单位提供切实信息和工作建言。

三、组织和队伍

第十二条学校关工委由主任、副主任及若干委员组成,成员包括现职学校党委领导、退休老同志及学校相关单位负责人,按照“主任领导、民主集中、分工负责”的原则开展工作。因工作变动,新任者自然接任。

第十三条学校关工委设立“双主任”制,由现职学校党委主要领导和一名退休校领导担任,退休校领导具体主持工作。副主任由退休老同志及党办、人事处、督导室、学生处或校团委等职能部门的现职领导担任。学校关工委设秘书长一人,由负责学校离退休工作的职能部门现职领导担任,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配备专职秘书,协助主任、副主任、秘书长工作,具体处理日常事务。

第十四条学校各二级学院均要设立关工委。各二级学院关工委主任由各分党委、党总支的主要负责人担任,并选配退休人员及辅导员组成工作小组。学校关工委对各二级学院关工委进行业务指导、督促考核。

四、工作制度

第十五条学校党委每学期至少听取学校关工委工作汇报一次,由学校关工委定期向学校党委书面或口头汇报工作。

第十六条学校有关重要会议和有关德育、思想政治教育、学生党建等的专题会议,应邀请学校关工委负责同志列席。学生处、校团委、离退休工作部门、德育课教学单位等有关单位应与学校关工委协调一致,互联、互补、互助,配合联动,形成合力,共同努力把“关爱学生、立德树人”工作做好。

五、保障措施

第十七条学校关工委的经费单列预算,由行政全额支付。各二级学院关工委经费列入各单位预算。关工委开展活动要坚持勤俭节约,讲求实效。

第十八条离退休老同志承担讲座等,按照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支付课酬。

第十九条学校对参加关工委工作的离退休老同志给予适当补助。对确因工作需要,经批准返聘的专职人员,按学校返聘人员相关规定落实待遇。对工作成绩突出的老同志和工作人员给予表扬和奖励,充分保护和发挥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的老同志的积极性。

六、附 则

第二十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
中共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办公室

2014年5月13日印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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